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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六大系統驗收標準免費下載.doc |
| 煤礦通信聯絡系統驗收標準 | ||||||
| 檢查項目 | 檢查標準 | 檢查方法 | 標準分 | 評分辦法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一、地面部分 | 46 | |||||
| 一)控制中心及機房 | 10 | |||||
| 機房配備及管理 | 1、控制中心機房應有防靜電地板、消防器材。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2、控制中心應雙回路供電,配備不小于2小時不間斷備用電源,有聲光報警裝置。 | 現場檢查 | 2 | ||||
| 3、控制中心應有防雷保護措施,機房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 現場檢查 | 2 | ||||
| 4、控制中心應配備專用打印機,應使用空調調溫,有錄音電話。 | 現場檢查 | 2 | ||||
| 5、控制中心應有24小時值班記錄,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 | 檢查值班記錄 | 2 | ||||
| 二)機構、人員及制度 | 15 | |||||
| 機構 | 煤礦通信聯絡系統應專門配備值班和維護人員。有分管領導和專門組織機構。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人員 | 各工種上崗人員應持上崗證。 | 檢查證件 | 2 | |||
| 系統值班人員不少于3人,每班至少1人,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填寫系統運行情況和使用記錄,并上報主管人員簽字。 | 檢查交接班記錄和運行使用記錄 | 2 | ||||
| 制度 | 1. 應急預案;2、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3、系統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4、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5、系統值班制度;6、系統設備定期檢修制度;7、系統運行管理制度;8、系統故障報告制度;9、系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上報制度; | 查閱相關資料,并抽查個別項目執行情況。 | 9 | 一小項不符扣1分 | ||
| 三)資料、圖紙及檔案管理 | 21 | |||||
| 系統技術資料 |
1、系統設備布置圖,系統設備布置圖應標明系統設備種類、型號,固定設備要標明安裝位置; 2、系統設備供電圖,系統設備供電圖要標明固定設備的電源連接關系、送電及斷電方法,控制開關的位置和編號;3、系統通信網絡結構圖,系統通信網絡結構圖要標明系統設備在整個系統網絡中的位置、通信連接關系 、控制關系、主從結構、分組情況等。 |
查閱相關資料和圖紙。 | 7 | 一小項不符扣1分 | ||
| 系統設備管理資料 |
1、系統設備、儀表臺賬;2、設備故障登記表; 3、系統檢修記錄表;4、系統巡檢記錄表; 5、系統運行報告;6、中心站運行日志; 7、值班日(班)報表;8、設備使用情況月報表;9、報警、求救信息報表;10、系統及設備異常情況及處理報表; |
查閱相關記錄,并與控制中心記錄數據進行比對。 | 10 | |||
| 管理資料 | 1、系統各工種人員上崗資格證書;2、系統操作規程;3、系統安全保障措施;4、圖紙、技術資料應保存1年以上。 | 現場檢查 | 4 | |||
| 二、井下部分 | 26 | |||||
| 安裝及使用 | 設備使用前,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調試設備,并在地面通電運行不小于24h,合格后方可安裝使用。 | 查看地面調試記錄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水泵房、帶式輸送機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采區、同水平海拔最高點,應安裝信號裝置和終端設備。 | 審查系統安裝布置圖并進行現場檢查 | 2 | ||||
| 井下避難硐室(救生艙)、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和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礦井地面變電所和地面通風機房以及煤礦認為重要需經常聯絡的場所,應安裝應安裝直通礦調度室的信號裝置和終端設備。 | 審查系統安裝布置圖并進行現場檢查 | 2 | ||||
| 井下運輸大巷、石門及其他人員通行的主要巷道、采掘工作面等人員密集的施工區域,應安裝信號裝置和終端設備。 | 審查系統安裝布置圖并進行現場檢查 | 2 | ||||
| 井下避難硐室(救生艙)內的通信設備應鋪設在專用的具有防損毀措施的信號傳輸管線內。 | 審查系統安裝布置圖并進行現場檢查 | 2 | ||||
| 行政通信系統應與井下調度通信系統分開,行政通信系統宜與公共通信網絡聯網。 | 現場檢查 | 2 | ||||
| 設備應經檢驗合格并貼合格證。 | 現場檢查 | 2 | ||||
| 井下通信線路應具有獨立回路,嚴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 現場檢查 | 2 | ||||
| 信號設備和固定式終端設備應設置在便于觀察、調試、檢驗、圍巖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位置 | 現場檢查 | 2 | ||||
| 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處理,并填寫故障登記表。 | 檢查故障登記表 | 2 | ||||
| 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測試,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2小時,應及時更換。 | 現場備用電池有效性測試 | 2 | ||||
| 應定期檢查設備及電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控制中心。 | 檢查故障登記表 | 2 | ||||
| 井下設備系統應具備良好的接地措施,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 現場檢查 | 2 | ||||
| 三、系統功能 | 28 | |||||
| 一)主要功能 | 20 | |||||
| 主要功能 | 終端設備與控制中心或調度臺之間的雙向語音通信功能。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由控制中心或調度臺發起的組呼功能。 | 現場檢查 | 2 | ||||
| 由控制中心或調度臺發起的全呼功能。 | 現場檢查 | 2 | ||||
| 能夠顯示發起通信的終端設備的位置和編號。 | 現場檢查 | 2 | ||||
| 能夠查詢終端設備目前所處的位置。 | 現場檢查 | 2 | ||||
| 具有通信歷史記錄并可進行查詢。 | 現場檢查 | 2 | ||||
| 具有自動或手動啟動的錄音功能。 | 現場檢查 | 2 | ||||
| 具有對系統設備工作狀態的連續監測功能。 | 現場檢查 | 2 | ||||
| 具有防止修改實時數據和歷史記錄等存儲內容(參數設置及頁面編輯除外)的功能。 | 現場檢查 | 2 | ||||
| 能對終端設備的當前通信狀態進行提示。 | 現場檢查 | 2 | ||||
| 二)人機對話功能 | 3 | |||||
| 功能 | 具有人機對話功能,以便于系統設置、參數修改、功能調用、圖形編輯等。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應具有操作權限管理功能,對參數設置等應使用密碼操作,并具有操作記錄。 | 察看記錄信息并現場檢查 | 1 | ||||
| 除報警狀態外,在任何顯示模式下均應能直接進入所選的顯示內容、參數設置、頁面編輯、查詢等方式。 | 現場檢查 | 1 | ||||
| 三)應急廣播系統 | 5 | |||||
| 應急廣播系統 | 實現廣播和分區廣播,調度可以對井下進行分區廣播或對全體進行廣播。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雙向通話,調度既可以廣播指揮,井下又可以向調度報警。 | 現場檢查 | 1 | ||||
| 報警定位與記錄,地面調度可以定位報警區域,并進行錄音記錄等。 | 現場檢查 | 1 | ||||
| 分區警報,調度可以對不同區域播放不同的警報聲音,以示對不同區域不同的危險程度的警報。 | 現場檢查 | 1 | ||||
| 具有與避險硐室或救生艙內避險人員實現語音通話的功能。 | 現場檢查 | 1 | ||||
| 煤礦井下供水施救系統驗收標準 | ||||||
| 檢查項目 | 檢查標準 | 檢查方法 | 標準分 | 評分辦法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一、地面部分 | 60 | |||||
| 一)水源及供水管路 | 20 | |||||
| 水源 |
1.供水水源必須引自地面消防水池或專用水池,水池容量≥200m³,并設有備用水池。 2.井下鉆孔作為水源的,必須與地面供水管網形成系統。3.地面水池需采取防凍和防護措施。 4.供水壓力不能滿足需要時,需安裝加壓設施或減壓閥、減壓水倉。 |
現場檢查 | 12 | 一項不符扣3分 | ||
| 管路 | 1.供水管路、管件和閥門型號符合設計要求,最大靜水壓力大于1.6MPa的管段宜采用無縫鋼管,小于或等于1.6MPa的管段可采用焊接鋼管。2.管路吊掛平直,不拐死彎,連接緊密;3.地面供水入水口必須安裝過濾裝置,防止造成管路堵塞。 | 現場檢查 | 8 | 一項不符扣3分 | ||
| 二)管理制度及圖紙、臺賬等資料 | 40 | |||||
| 制度 | 為保證供水系統正常運行,應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包括:1.維修人員崗位責任制;2.供水施救系統管理制度;3.系統設備檢查制度;4.系統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 查閱相關資料,并抽查個別項目執行情況。 | 12 | 一項不符扣3分 | ||
| 維護 | 1.煤礦企業必須明確負責供水施救系統管理的部門和維護、維修人員;2.維護、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對供水系統、管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3.建立供水施救設備臺帳、設備故障及處理記錄、巡查和檢修記錄;4.礦井每天至少要對供水施救系統進行1次供水試驗,每次試驗時間不少于30min,保證系統各環節正常使用,并做好相關記錄。 | 查閱相關資料,并抽查個別項目執行情況。 | 12 | 一項不符扣3分 | ||
| 系統管理資料 | 1.供水施救系統設計;2.供水施救系統布置圖;3.系統操作規程;4.系統檢修記錄表;5.系統巡檢記錄表;6.系統設備臺賬;7.供水試驗記錄表;8.設備故障及處理記錄表; | 查閱相關記錄 | 16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二、井下部分 | 40 | |||||
| 安裝使用及維護 | 井筒、井底車場、水平總運輸巷道設置供水主管,進入采區巷道設置供水干管,進入采掘工作面、重要硐室或避難硐室設置供水支管。 | 現場檢查 | 7 | 不符扣7分 | ||
| 供水管路必須鋪設到所有采掘工作面、采區避災路線、人員較集中地點、主要機電峒室、帶式輸送機巷、主要運輸巷、主要行人巷道和避難峒室及避災路線巷道等地點。 | 現場檢查 | 7 | 不符扣7分 | |||
| 供水管路每隔不大于200m安設一個三通閥門,并與供氣閥門一致。 | 現場檢查 | 6 | 不符扣6分 | |||
| 加強供水管路巡查、維護,不得出現跑、冒、滴、漏水現象,保證閥門開關靈活。 | 現場檢查 | 5 | 不符扣5分 | |||
| 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 | 現場檢查 | 5 | 不符扣5分 | |||
| 井下供水管路要采取保護措施,防止災變破壞。 | 現場檢查 | 5 | 不符扣5分 | |||
| 發現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做好相應處理;并做好記錄。 | 檢查記錄表 | 5 | 不符扣5分 | |||
| 煤礦壓風自救系統驗收標準 | ||||||
| 檢查項目 | 檢查標準 | 檢查方法 | 標準分 | 評分辦法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一、基本要求 | 45 | |||||
| 材料要求 | 防護袋、送氣管材料應符合MT 113的規定。 | 檢查有無產品檢驗合格證 | 3 | 不符扣3分 | ||
| 面罩材料應符合GB 2626的規定。 | 檢查有無產品檢驗合格證 | 3 | 不符扣3分 | |||
| 功能要求 | 壓風自救裝置應具有減壓、節流、消噪聲、過濾和開關等功能。 | 檢查有無安標 | 3 | 不符扣3分 | ||
| 外觀要求 | 壓風自救裝置的外表面應光滑、無毛刺,表面涂、鍍層應均勻、牢固。 | 現場檢查 | 3 | 不符扣3分 | ||
| 連接要求 | 壓風自救系統零、部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不得存在無風、漏風或自救袋破損現象。 | 現場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操作要求 | 壓風自救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 | 現場試驗 | 4 | 不符扣4分 | ||
| 性能要求 | 當供氣壓力為0.7MPa時,距出氣口250mm處,用手心迎氣流是否有刺痛和壓迫感。 | 現場試驗 | 4 | 不符扣4分 | ||
| 技術參數要求 | 管路供氣壓力為0.3~0.7 MPa。 | 用壓力表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供氣壓力為 0.3MPa時,每臺自救裝置的排氣量應在100~150 L/min范圍內。 | 用壓力表和流量計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自救裝置工作時的噪聲應小于85 dB(A)。 | 用分貝計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管路安裝規格 | 壓風管材應使用鋼管 | 現場檢查 | 3 | 不符扣3分 | ||
| 鋼管規格滿足區域供風強度和風量要求,壓風量滿足供風區域人員緊急情況需要(每人供風量不小于0.1m3/min)。 | 用流量計檢查 | 3 | 不符扣3分 | |||
| 主管內徑不小于100mm,支管內徑不小于50mm。 | 用游標卡尺檢查 | 3 | 不符扣3分 | |||
| 二、安裝要求 | 42 | |||||
| 壓風自救裝置安裝總體要求 | 壓風管路和閥門型號符合設計要求,連接緊密、不漏風;在立井井筒中,每隔100~150m宜裝設中間直管座和伸縮器;在管路安裝的較低點,應安裝油水分離器,定期排放。 | 現場檢查 | 8 | 不符扣4分 | ||
| 突出礦井壓風自救裝置安裝要求 | 壓風自救裝置安裝在采掘工作面和采區避災路線巷道的壓縮空氣管道上,間距不大于200m。 | 現場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內、放炮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避難硐室以及回風道有人作業處等地點應至少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在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設置。 | 現場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每組壓風自救裝置應可供5~8人使用,且壓風自救裝置的數量應能滿足服務區域人員的需要。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4分 | |||
| 其它礦井壓風自救裝置安裝要求 | 采掘作業地點、避難硐室及避災路線巷道均需安裝壓風管路,并設置供氣閥門,間距不大于100m。 | 現場檢查 | 10 | 不符扣4分 | ||
| 空氣壓縮機安裝要求 | 應安裝在地面。深部多水平開采壓縮機安裝在地面難以保證有效供風的,可在供風水平以上兩個水平的進風井車場安裝空氣壓縮機。空氣壓縮機在滿足供氣需要的同時,要至少有一臺備用。井下使用多套壓風系統的應進行管路聯網。井下嚴禁使用滑片式空氣壓縮機。 | 現場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使用閃點不低于215℃的空氣壓縮機油。 | 現場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空氣壓縮機配備的壓力表、安全閥、潤滑油、水冷壓縮機必須分別裝設斷油、斷水、超溫等安全保護裝置;壓力表必須定期校準。 | 現場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安全閥和壓力調節器必須動作可靠,安全閥動作壓力不得超過壓力的1.1倍。空氣壓縮機吸氣口必須設置過濾裝置。 | 現場檢查 | 4 | 不符扣4分 | |||
| 安裝地點總體要求 | 壓風自救裝置要安裝在地點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積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要保持在0.5m以上。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壓風泵站安裝要求 | 壓風泵站內所有設備必須具有產品生產合格證,設備布置符合設計要求,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入井設備有“MA”標志證書,電氣設備符合防爆要求。 | 現場檢查 | 4 | 不符扣2分 | ||
| 閥門安裝要求 | 壓風自救系統閥門應安裝齊全,能保證系統正常使用。管路閥門安裝高度距底板1.2~1.3m。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三、技術管理要求 | 13 | |||||
| 日常維護與保養制度 | 每天至少要對壓風自救系統進行1次供氣試驗,每次試驗時間不少于30min,保證系統各環節正常使用,并做好相關記錄。 | 現場檢查 | 3 | 不符扣3分 | ||
| 繪制壓風自救管路布置圖,并根據實際生產作業區域的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審批。 | 現場檢查 | 3 | 不符扣3分 | |||
| 煤礦企業必須制定壓風自救系統管理制度,制定泵站司機、維護維修人員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設備檢查、檢修制度。明確負責壓風泵站、管路和自救裝置等設施維護、維修的部門和人員。 | 現場檢查 | 3 | 不符扣3分 | |||
| 壓風泵站必須有專人值班;維護、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對空氣壓縮機、管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建立設備臺帳、設備故障記錄表、巡查和檢修記錄。 | 現場檢查 | 4 | 不符扣2分 | |||
檢查人員: 檢查日期:
| 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驗收標準 | |||||||
| 檢查項目 | 檢查標準 | 檢查方法 | 標準分 | 評分辦法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 一、地面部分 | 37 | ||||||
| 一)設備及機房 | 8 | ||||||
| 主機、聯網及機房要求 | 系統主機必須雙機備份,備機能在5分鐘內啟動。主機或顯示終端必須設在調度室。 | 查看實物和現場操作切換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設備主機必須與公司、集團安全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有專用上傳主機,必須雙機備份。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必須有專用機房,中心站機房必須有防靜電地板、消防器材、通訊及辦公設施。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地面中心站應雙回路供電,配備不小于2小時不間斷電源,對聯網主機應配備軟硬件防火墻等安全設備,必須網絡交換機。 | 查看實物和安全防護策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地面中心站機房必須有防雷保護措施,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機房必須配備專用打印機,使用空調調溫,有錄音電話。 | 查看實物,功能有效性測試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機房必須有24小時值班記錄,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 查看值班記錄及值班人員培訓合格證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二)唯一性檢測 | 9 | ||||||
| 唯一性檢測裝置要求 | 各個人員出入井口應設置檢測識別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檢測的裝置。 | 查看實物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自動檢測入井人員是否攜帶標識卡。 | 現場功能測試 | 2 | 不符扣2分 | ||||
| 對攜帶多張標識卡的人員進行報警提示。 | 現場功能測試 | 2 | 不符扣2分 | ||||
| 自動提示標識卡攜帶者身份、標識卡完好性、欠壓狀況及該月出勤信息。 | 現場功能測試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對替代卡者進行辨別分析、記錄、統計、提示。 | 現場功能測試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三)管理機構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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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運行與維護 系統運行與維護 |
煤礦企業要設置信息調度室,同時配備值班、網管和維護人員。有分管領導和專門組織機構負責系統的安裝、使用、調校、維護與管理工作 | 現場檢查,查看機構組織圖,各級人員業務水平匯報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管理機構應制定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等規章制度。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系統值班人員不少于3人,每班至少1人,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填寫系統運行日志,監測日報應有礦領導或值班領導的簽字,并上報一級管理單位。 | 現場檢查,檢查運行日志記錄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要有最新的、完整的井下系統布置圖,對井下信號采集設備的數量、位置要有明確的表示。 | 查看系統布置圖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系統覆蓋范圍檢查。系統要覆蓋井下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中央變電所、中央水泵房、放炮區域等重要的人員聚集區、危險地段和區域。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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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統在掘進和回采跟進時的維護記錄。主要內容是信號采集器在跟進、回撤移動的記錄,包括安裝位置(回采工作面要注明順槽剩余長度,掘進面要注明已掘進的累計進尺)、種類、安裝時間、操作人、所在區域負責人。 | 現場查看維護記錄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下井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標識卡。 | 現場抽查,標識卡功能測試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監測工和中心站操作員應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 現場檢查培訓合格證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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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人員監測監控系統正常運行,應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包括:1.井下人員緊急撤離預案; 2.監控人員崗位責任制;3.系統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4.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5.系統值班及交接班制度;6.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制度;7.系統網絡運行管理制度;8.系統故障報告制度;9.系統監測、監控異常上報制度; 10.設備報廢制度。 |
現場檢查 | 3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四)技術資料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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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資料存檔要求 技術資料存檔要求 |
應建立以下帳卡及報表:1)設備、儀表臺帳; 2)設備故障登記表;3)檢修記錄;4)巡檢記錄; 5)中心站運行日志;6)監測日(班)報表;7)設備使用情況月報表;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煤礦應繪制設備布置圖、供電方試圖、連接邏輯圖,圖上標明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傳輸電纜、供電電纜等,根據實際布置及時修改,并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 | 現場查看最近設備布置圖、供電方式圖、連接邏輯圖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中心站應每3個月對數據進行備份,備份數據應保存1年以上。 | 現場還原備份數據,測試其有效性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圖紙、技術資料應保存1年以上。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二、井下部分 | 27 | ||||||
| 井下設備安裝與使用 | 各個人員出入井口、采區、采煤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等重點區域出/入口、限制區域、爆破區域出/入口等地點必須設置讀卡器,并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井、出/入重點區域、出/入限制區域的要求。 | 現場檢查 | 5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人流量大的主要巷道分支處必須設置讀卡,并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方向的要求。 | 現場檢查 | 5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性能完好的標識卡總數,至少比經常下井人員的總數多10%。 | 現場檢查 | 3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井下設備必須設置在便于通訊、讀卡、觀察、調試、檢驗、圍巖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位置。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設備使用前,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試設備,并在地面通電運行24h,合格后方可適用,防爆設備應檢驗合格,并貼合格證,方可下井使用。 | 現場檢查,查看地面調試記錄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采用人工監測,并填寫故障登記。 | 檢查故障登記表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監測工必須每天檢查設備及電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中心站。 | 檢查巡檢登記表 | 5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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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測試,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1小時,應及時更換。 | 檢查測試記錄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入井電纜必須具有防雷措施。 | 現場檢查 | 3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三、系統功能 | 36 | ||||||
| 攜卡人員當前信息顯示 | 攜卡入井全部人員的實時信息顯示:顯示內容包括攜卡人員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出生年月、職務或工種、所在區隊班組)、區域名稱、入井時間、井下工作時間及人員總數。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按區域顯示。包括重點區域(通常指采區、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限制區域(盲巷、采空區等不允許人員進入的區域)。顯示內容包括區域名稱、攜卡人員信息、入井時間、井下工作時間、所在區域人員總數。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系統應具有模擬圖顯示。顯示內容應包括:巷道布置模擬圖、人員位置及姓名、超時報警、超員報警、進入限制區域報警、特種作業人員工作異常報警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當前攜卡入井人員活動信息顯示。顯示內容包括區域名稱、攜卡人員信息、入井時間、井下工作時間及活動路線顯示。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領導跟班實時信息顯示:顯示井下跟班領導總數、人員身份信息及井下分布情況,入井時間,井下工作時間。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實時報警顯示 | 顯示內容包括超時人員總數及人員報警、超員人員總數及人員報警、進入限制區域人員總數及人員報警、進入重點或特殊工作區域人員超員或超時報警、在規定時間未到達指定地點的工作異常人員。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查詢功能 | 攜卡入井人員記錄查詢。包括按人員、按時間、按地域、按識別區、按人員信息查詢,顯示內容包括活動區域名稱及滯留時間、攜卡人員信息、入井/出井時間、井下工作時間。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歷史報警記錄查詢。報警類型包括超時人員總數及人員報警、進入重點或特殊工作區域人員總數及報警、在規定時間未到達指定地點的工作異常人員報警。顯示內容包括報警類型、區域名稱、攜卡人員信息、入井/出井時間、井下工作時間。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考勤報表功能 | 日考勤內容應包括人員卡號、姓名、職務或工作、所在區隊班組、主要工作地點(可選)、出/入井時刻、工作時間、考勤人員總數。 | 查看記錄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月考勤內容應包括人員卡號、姓名、職務或工作、所在區隊班組、主要工作地點(可選)、累計下井次數、累計工作時間、考勤人員總數。 | 查看記錄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考勤種類包括按礦、按班組、按人員的考勤。 | 查看記錄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數據備份功能 | 對信息數據要備份,所有采集到的信息記錄必須保存3個月以上,重要信息要保存一年以上 | 查看備份數據 | 3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自診斷功能。 | 當系統的識別卡、讀卡器、識別卡電池、傳輸接口等設備發生故障時、報警并記錄故障時間和故障設備,以供查詢、維護、打印。 | 查詢記錄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打印功能 | 對考勤、工作記錄查詢、統計、報表、等具有打印功能。 | 查詢記錄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雙向通訊功能 | 系統能夠對全礦井、局部區域、單個設備、指定標識卡等不同目標下發命令。 | 現場檢查 | 5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聯網信息發布功能 | 建立WEB發布服務器,可以通過瀏覽網頁的方式實現信。息共享,便于各級管理部門實現遠程監管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區域爆破閉鎖功能 | 實時統計爆破區域內人員數量,區域內有人員時,實施爆破裝置可靠閉鎖。 | 現場檢查 | 5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手持搜救功能 | 必須配備移動式讀卡器,對井下攜卡人員進行搜尋。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1分 | |||
檢查人員: 檢查日期:
| 煤礦井下安全監控系統驗收標準 | |||||||
| 檢查項目 | 檢查標準 | 檢查方法 | 標準分 | 評分辦法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 一、地面部分 | 30 | ||||||
| 一)設備及機房 | 8 | ||||||
| 主機、聯網及機房要求 | 1.系統主機必須雙機備份,備機能在5分鐘內啟動。主機或顯示終端必須設在調度室。 | 操作一次切換試驗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2.設備主機必須與公司、集團安全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 查看聯網主機數據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3.有專用上傳主機,必須雙機備份。 | 查看設備臺賬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主機、聯網及機房要求 | 4.必須有專用機房,中心站機房必須有防靜電地板、消防器材、通訊及辦公設施。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5.地面中心站應雙回路供電,配備不小于2小時不間斷電源,對聯網主機應配備軟硬件防火墻等安全設備,必須有聲光報警裝置。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6.地面中心站機房必須有防雷保護措施,機房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7.機房必須配備專用打印機,使用空調調溫,有錄音電話。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8.機房必須有24小時值班記錄,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 檢查值班記錄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二)傳感器使用 | 7 | ||||||
| 傳感器設置 | 1.各類傳感器設置位置及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的定義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07)的要求;2.井下安裝的主要設備及傳感器包括:分站、備用電源、甲烷傳感器、斷電控制器、一氧化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風速傳感器、負壓傳感器、風門傳感器、水位傳感器、設備開停傳感器、饋電傳感器。重點檢查傳感器設置位置及數量,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上隅角、工作面、工作面回風巷、對應的斷電及饋電),井下一氧化碳傳感器(易燃煤層工作面、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的測風站、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風速傳感器(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測風站),煙霧傳感器(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溫度傳感器(易燃煤層采煤工作面、機電硐室),開關量(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主要風門、掘進工作面風筒末端設置風筒傳感器),所有控制必須對應饋電。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調校與故障處理 |
1、甲烷傳感器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調校并建立調校記錄備案。 2、安全監控系統有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并建立故障記錄。 |
抽查調校、故障記錄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報警、閉鎖及監測數據管理 |
1.超限聲光報警及斷電/復電控制: (1)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報警濃度時系統能實現聲光報警。 (2)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報警濃度時系統能切斷被控設備電源并閉鎖;甲烷濃度低于復電濃度時系統能自動解鎖。 (3)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未投入正常運行或故障時,系統能切斷該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定運行后,系統能自動解鎖。 |
從系統內選擇一個重點采煤工作面,找出工作面上隅角甲烷傳感器、及其控制的斷電控制器和相應的饋電設備,通過上隅角甲烷傳感器每次調校時的甲烷超限斷電情況,檢查當甲烷超限時,上隅角甲烷傳感器控制的斷電器的執行情況和相應饋電傳感器反饋狀態,另外,可通過曲線圖的變化反應出斷電與饋電穩定性。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報警、閉鎖及監測數據管理 |
2.系統必須具有甲烷風電閉鎖功能:(1)掘進工作面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1.0%時,聲光報警;掘進工作面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1.5%時,切斷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掘進工作面甲烷濃度低于1.0%時,自動解鎖;(2)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1.0%時,聲光報警、切斷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甲烷濃度低于1.0%時,自動解鎖;(3)被串掘進工作面入風流中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0.5%時,聲光報警、切斷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被串掘進工作面入風流中甲烷濃度低于0.5%時,自動解鎖;(4)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風筒風量低于規定值時,聲光報警、切斷供風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局部通風機或風筒恢復正常工作時,自動解鎖;(5)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掘進工作面或回風流中甲烷濃度大于3.0%,必須對局部通風機進行閉鎖使之不能起動,只有通過密碼操作軟件或使用專用工具方可人工解鎖;當掘進工作面或回風流中甲烷濃度低于1.5%時,自動解鎖;(6)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含分站、甲烷傳感器、設備開停傳感器、電源、斷電控制器、電纜、接線盒等)故障或斷電時,聲光報警、切斷該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接通電源1min內,繼續閉鎖該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定運行后,自動解鎖。嚴禁對局部通風機進行故障閉鎖控制。 |
從系統中選擇一個重點掘進工作面,找出工作面甲烷傳感器、及其控制的斷電控制器和相應的饋電設備,通過甲烷傳感器每次調校時的甲烷超限斷電情況,檢查當甲烷超限時,斷電器的執行情況及相應饋電器的反應情況。從系統內選擇一個重點掘進工作面,找出工作面局部通風機開停傳感器,及其控制斷電器和相應的饋電傳感器,通過局部通風機每次倒機試驗,查看風電閉鎖功能,也可通過查看風電瓦斯閉鎖試驗記錄,查看斷電器及饋電曲線對應關系。 |
2 |
||||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報警、閉鎖及監測數據管理 | 3.甲烷、溫度、風速、負壓、一氧化碳等重要測點的實時監測值存盤記錄應保存7天以上。模擬量統計值、報警/解除報警時刻及狀態、斷電/復電時刻及狀態、饋電異常報警時刻及狀態、局部通風機、風筒、主要通風機、風門等狀態及變化時刻、瓦斯抽采(放)量等累計量值、設備故障/恢復正常工作時刻及狀態等記錄應保存1年以上。當系統發生故障時,丟失上述信息的時間長度應不大于5分鐘。 | 查看軟件記錄 | 0.5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4.系統應每3個月對數據進行備份,備份的數據介質保存時間不少于2年,圖紙、技術資料的保存時間應不少于2年。 | 查看主機記錄數據 | 0.5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三)機構、人員及制度 | 7 | ||||||
| 機構 | 煤礦企業安全監控系統要設置信息調度室,同時配備值班、網管和維護人員。有分管領導和專門組織機構。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人員 | 系統值班人員不少于6人,每班至少1人,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填寫系統運行日志,瓦斯日報應有礦領導或值班領導的簽字,并上報一級管理單位。 | 檢查交接班記錄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制度 |
為保證瓦斯監測監控系統正常運行,應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包括:1.瓦斯事故應急預案;2.安全監控人員崗位責任制;3.系統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4.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5.系統值班制度; 6.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制度;7.系統網絡運行管理制度;8.系統故障報告制度;9.系統監測、監控異常上報制度。 |
查閱相關資料,并抽查個別項目執行情況。 | 3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四)資料、圖紙及檔案管理 | 8 | ||||||
| 系統技術資料 |
對系統技術資料歸檔管理,資料包括: 1.系統設備斷電控制圖;2.系統布置電子圖;3.系統設備布置圖。4.設備系統布置圖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控制器、分站、電源、中心站設備的位置、界限、斷電范圍、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傳輸電纜、供電電纜;斷電控制圖應標明甲烷傳感器、饋電傳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斷電范圍,被控開關的名稱和編號,被控開關的斷電接點和編號。 |
現場檢查圖紙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系統設備管理資料 |
煤礦應建立以下帳卡及圖表: 1.系統設備、儀表臺賬; 2.監控設備故障登記表;3.系統檢修記錄表;4.系統巡檢記錄表;5.傳感器調校記錄表;6.中心站運行日志; 7.安全監控班、日報表;8.斷電報警記錄月報表;9.甲烷超限斷電閉鎖、甲烷風電閉鎖及故障閉鎖功能測試記錄表;10.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季報表;11.實時安全監控系統示意圖,標明井上下設置的分站、傳感器的位置和傳輸線路等情況;12.系統及設備異常情況及處理報表; |
查閱相關記錄,并與中心站記錄數據進行比對。 | 4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管理資料 |
1、系統各工種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2、系統操作規程; 3、系統安全保障措施;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二、井下部分 | 50 | ||||||
|
安裝及使用 |
1.煤礦必須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規定的型號選擇傳感器,斷電控制器等關聯設備,嚴禁對不同系統間的設備進行置換。 | 檢查相關證件的紙質資料 | 2 | 不符扣2分 | |||
| 2.井下分站宜設置在便于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墊支架或懸掛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3.甲烷、一氧化碳及溫度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屋頂)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墻壁)不得小于200mm,并應安裝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和行車。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4.模擬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測物理量的位置。開關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監測狀態的位置。聲光報警器應設置在經常有人工作便于觀察的地點。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5.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線和動力電纜等公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6.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7.低瓦斯礦井采煤工作面及回風巷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8.高瓦斯和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在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工作面上隅角設置甲烷傳感器,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風巷長度大于1千米時必須在回風巷中部增設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9.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面的進風巷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安裝及使用 安裝及使用 |
10.采煤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甲烷檢測報警儀。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11.若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傳感器不能控制其進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必須在進風巷設置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12.低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設置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13.高瓦斯、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在掘進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設置甲烷傳感器;高瓦斯與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掘進工作面長度大于1千米必須掘進巷道中部增設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14.掘進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必須在被串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前設置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15.掘進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16.設在回風流中的機電設備硐室的進風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17.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使用架線電機車時,裝煤點、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風流中必須安裝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18.在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域中,進風的主要運輸、回風巷道內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型柴油車時,蓄電池電機車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柴油機車必須設置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當瓦斯濃度超過0.5%時,必須停止機車運行。 | 現場檢查,抽查監控系統記錄的數據 | 2 | 不符扣2分 | ||||
| 19.瓦斯抽放泵站必須在室內安裝甲烷傳感器;井下臨時瓦斯抽放泵站下風側柵欄外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抽放泵輸入管路中應設置高濃度甲烷、流量、溫度和壓力傳感器,利用瓦斯時還應在輸出管路中設置高濃度甲烷、流量、溫度、壓力傳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設備時,輸出管路中也應設置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20.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測風站應設置風速傳感器及甲烷傳感器,上述地點內臨時施工的電氣設備上風側10-15米處應該設置甲烷傳感器。當風速低于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值時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21.井下煤倉、地面選煤廠煤倉上方應設置甲烷傳感器;封閉的地面選煤廠及機房內上方應設置甲烷傳感器;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上方應設置甲烷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22.主要通風機的風硐內應設置風壓傳感器。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必須設置設備開停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23.礦井和采區主要進回風巷道中的主要風門處必須設置風門開關傳感器,當兩道風門同時打開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24.為監測被控設備瓦斯超限及監控設備故障是否斷電,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必須設置饋電傳感器。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安裝及使用 | 25.①、開采易自燃、自燃煤層的礦井的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采煤工作面應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②、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15米處應設置一氧化碳和煙霧傳感器;③、自燃發火觀測點、封閉火區防火墻柵欄外應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④、開采易自燃、自燃煤層及地溫高的礦井采煤工作面應設置溫度傳感器,其報警值為30℃; ⑤、機電硐室內應設置溫度傳感器,報警值為34℃。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三、中心站軟件驗收 | 20 | ||||||
| 軟件功能 |
1.實時報警顯示 (1)模擬量實時報警顯示(斷電顯示、饋電異常顯示)。顯示內容包括:地點、名稱、監測值、報警時刻、最后一次斷電或復電時刻、斷電區域、饋電狀態及區域、措施及時間(報警后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2)開關量實時報警顯示(報警與斷電顯示、饋電異常顯示、狀態變動顯示)。顯示內容包括:地點、名稱、設備狀態及變動時刻、命令、斷電區域、饋電狀態及時刻、斷電/報警及時刻、措施及時間。 |
配合瓦斯斷電閉鎖試驗檢查報警內容 配合風電閉鎖試驗檢查報警內容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兩項不符扣2分 |
|||
|
2.調用顯示 (1)模擬量調用顯示。顯示內容應包括:地點、監測值、最近一次統計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最后一次報警/解除報警時刻、最后一次斷電或復電時刻;按安設地點名稱分類顯示 (2)開關量調用顯示。顯示內容應包括:地點、名稱、設備狀態及變動時刻、命令、斷電區域、饋電狀態及時刻;按安設地點名稱分類顯示。 |
現場檢查系統調用顯示內容 現場檢查系統調用顯示內容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兩項不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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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件功能 | 3.記錄查詢 | 2 | |||||
|
(1)模擬量記錄查詢 ①報警記錄查詢。查詢時間內報警的全部相關模擬量內容顯示,包括地點/名稱、報警和解除報警時刻、累計報警次數、累計報警時間、報警期間最大值及時刻、每次報警期間最大值及時刻、措施及時間 ②斷電記錄查詢。查詢時間內的模擬量內容顯示,包括地點/名稱、斷電和復電命令及時刻、斷電區域、饋電狀態及時刻、累計斷電次數和斷電時間、斷電期間最大值、每次斷電期間最大值、措施及時間。 ③饋電異常記錄查詢。查詢時間內的模擬量內容顯示,包括地點/名稱、斷電命令與饋電狀態不符記錄次數、累計時間、每次起止時間、措施 ④統計值記錄查詢。查詢時間內的模擬量內容顯示,包括:地點、名稱、每次統計的最大值、平均值。 |
抽查記錄內容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2)開關量記錄查詢 ①報警及斷電記錄查詢。顯示內容包括:地點/名稱、累計報警次數、累計報警時間、每次報警及解除報警時間及時刻、措施及時間。②狀態變動記錄查詢。顯示內容包括:地點/名稱、報警及斷電狀態/時間、狀態變動次數、變動時刻變動狀態顯示。③饋電異常查詢。顯示內容包括:地點/名稱、斷電區域、開關量斷電命令與饋電狀態不符次數、累計時間、每次饋電狀態和每次起止時間、措施及時刻。 |
抽查記錄內容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軟件功能 |
4.模擬量、開關量監測狀態圖顯示檢查 (1)模擬量曲線顯示。曲線圖能反映監測值和統計值隨時間變化狀態,并能無級放大或彈出放大窗口;對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和復電濃度有明顯表示;能顯示監測值、最大值、平均值、曲線顏色;在屏幕上方標明傳感器設置地點、所測物理量名稱、起始、終止日期和時間、監測值、最大值、平均值。游標所到之處標出對應點的斷電區域時刻、監測值、最大值、平均值、是否報警、是否斷電、饋電狀態。 (2)開關量狀態圖顯示。曲線能反映開關量隨時間變化狀態;在屏幕上方標明傳感器的設置地點、所監測設備名稱、起始、終止日期和時間;游標所到之處能標出對應區間的起止時刻、報警及斷電時刻、饋電狀態、措施及時間。 (3)開關量柱狀圖顯示。曲線能將開關量單位時間內的開機率用直方圖直觀顯示;在屏幕上方標明傳感器設置地點、所監測設備名稱、起始、終止日期和時間、報警及斷電狀態、饋電狀態、措施及時間;游標所到之處應標出對應區間的開機效率、開機時間、開停次數。 |
抽查模擬圖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5.報表功能:(1)模擬量日(班)報表。包括內容有表頭、打印日期、傳感器設置地點、所測物理名稱、平均值、最大值及時刻、報警次數、累計報警時間、斷電次數、累計斷電時間、饋電異常次數、饋電異常累計時間。 (2)模擬量報警日(班)報表。包括內容有表頭、打印日期及時間、傳感器設置地點、所測物理名稱。報警次數、累計報警時間、最大值時刻、平均值、每次報警時刻及解除報警時刻、每次報警時間、每次報警期間平均值和最大值時刻、每次報警期間的措施及時刻。 (3)模擬量斷電日(班)報表。包括內容有表頭、打印日期和時間、傳感器設置地點、所測物理名稱、斷電次數、累計斷電時間、最大值及時刻、平均值、每次斷電累計時間、斷電時刻及復電時刻、每次斷電期間平均值和最大值及時刻、饋電狀態及其時刻、每次斷電期間的措施及時刻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軟件功能 | |||||||
| (4)模擬量饋電異常日(班)報表。包括內容有表頭、打印日期和時間、地點、名稱、斷電區域、累計次數、累計時間、每次饋電狀態累計時間及起止時刻、每次饋電異常的措施及時刻。(5)開關量報警及斷電日(班)報表。包括內容有表頭、打印日期和時間、所監測設備地點、所測設備名稱、累計時間、累計次數、每次累計時間及起止時刻、每次措施及時刻。(6)開關量饋電異常日(班)報表。包括內容有表頭、打印日期和時間、被監測設備地點與名稱、斷電區域、累計時間、累計次數、每次饋電狀態、每次累計時間及起止時刻、每次措施及時刻。(7)開關量狀態變動日(班)報表。包括內容有表頭、打印日期和時間、傳感器設置地點、所測物理名稱、累計運行時間、累計變動次數、狀態變動狀況及時刻。 |
現場檢查 |
||||||
| 軟件功能 | (8)監控設備故障日(班)報表。包括內容有表頭、打印日期和時間、故障設備(傳感器或分站)設置地點、編號、名稱、所測物理量、累計時間、每次累計時間及起止時刻、措施及時刻。 | 現場檢查 | |||||
| (9)模擬量統計值歷史記錄查詢表。包括內容有表頭、打印日期和時間、傳感器設置地點、取平均值、最大值的時間間隔及每一時間間隔的起止時刻、所測物理名稱、平均值和最大值及時刻、每段時間內平均值和最大值 | 現場檢查 | ||||||
| 6.模擬圖顯示。在具有說明巷道、設備布置等背景圖上,將實時監測到的開關量狀態,用相應的圖樣在相應的位置模擬顯示;將實時監測到的模擬量數值在相應位置顯示。同時用紅色等標注報警、斷電及饋電異常。點擊設備模擬圖或模擬量顯示值,可以彈出相關信息的選擇菜單,供進一步查詢。 | 現場抽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7.報警方式有聲音報警、光報警功能。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8.打印功能。具有報警、曲線、柱狀圖、狀態圖、模擬圖。初始化參數的打印功能。 | 現場檢查 | 2 | 不符扣2分 | ||||
| 系統自診斷 | 系統自診斷檢查。當系統中傳感器、斷電控制器、分站、傳輸接口、電源等設備發生故障時,報警并記錄故障時間和故障設備。 | 現場檢查,如通過列表自檢顯示或自檢模擬圖顯示 | 2 | 不符扣2分 | |||
| 監控系統運行與維護 | 監控系統圖 要具有最新的,完整的井下監控系統圖;并及時更新監控系統模擬圖。 | 查看監控系統圖和系統維護記錄 | 2 | 不符扣2分 | |||
檢查人員: 檢查日期:
| 煤礦緊急避險系統驗收標準 | ||||||
| 檢查項目 | 檢查標準 | 檢查方法 | 標準分 | 評分辦法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一、避難硐室位置及支護 | 20 | |||||
| 1.主平硐永久避難硐室 | 10 | |||||
| 設置地點 | 在主平硐與井底車場岔口往里15米處,前、后20米范圍內巷道頂板完整、支護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額定避難人數 | 20≤人數 ≤100。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支護方式及材料 | 硐室及巷道前后20米范圍內采用錨網噴進行支護。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2.高瓦斯與突出礦井采區避難硐室、臨時避難硐室 | 10 | |||||
| 設置地點 | 設置于11021采面上、下巷及距工作面≤500m范圍內 ,若在煤層中應有防瓦斯突出和煤自燃措施;前后20米范圍內巷道頂板完整、支護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額定避難人數 | 采區≥50人;采掘面≥15人。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支護方式及材料 | 硐室及巷道前后20米范圍內采用錨噴、錨網等不燃性材料進行支護。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3.其它礦井避難峒室、臨時避難硐室 | 10 | |||||
| 設置地點 | 設置于采區上部車場附近或距采掘工作面≤1000m范圍內巖層中 ,若在煤層中應有防瓦斯涌出和煤自燃措施;前后20米范圍內巷道頂板完整、支護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額定避難人數 | 采區≥50人;采掘面≥15人。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支護方式及材料 | 硐室及巷道前后20米范圍內采用錨噴、砌碹等不燃性材料進行支護。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二、硐室建設工程 | 30 | |||||
| 生存室 | 1、永久:凈高≥2m,每人有效使用面積≥1.0 m2;2、臨時:凈高≥1.85m,每人有效使用面積≥0.9 m2;3、兩趟單向排氣管和一趟單向排水管及手動閥門。 | 現場檢查 | 10 | 一項不符扣3分 | ||
| 過渡室 | 1、永久:凈高≥2m、面積≥3.0 m2;2、臨時:凈高≥1.85m、面積≥2.0 m2;3、壓縮空氣幕和壓氣噴淋裝置;4、單向排水和排氣管及手動閥門。 | 現場檢查 | 6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硐室形狀與顏色 | 拱形或梯形、內部為淺色 | 現場檢查 | 1 | 一項不符扣0.5分 | ||
| 防水措施 | 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0.2m。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密閉門 | 1、防護密閉門(觀察窗);2、開閉靈活、密封可靠,能夠里外鎖死;3、密閉墻掏槽深度不小于0.2m。4、開啟方向:向外。 | 現場檢查 | 5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風水管線保護措施 | 保護距離≥20m。 | 現場檢查 | 6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三、避難硐室功能設施 | 40 | |||||
| 氧氣供給 | 壓縮氧或自生氧供氣。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壓風自救系統 | 壓風管路應設減壓、消音、過濾裝置和控制閥,出口壓力0.1~0.3兆帕,供風量≥0.3米3/分鐘•人,連續噪聲≤70分貝。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供水施救系統 | 供水管路應有專用接口和供水閥門。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有毒有害氣體處理 | 礦用隔爆型空氣循環凈化系統。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4分 | ||
| 溫濕度控制 | 礦用防爆空調系統。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人員定位 | 實時監測井下人員分布和進出緊急避險設施的情況。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安全監測監控 | 對緊急避險設施外和避難硐室內的甲烷、一氧化碳等環境參數進行實時監測。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獨立的內外環境參數監測 | 1、生存室:O2、CO、CO2、CH4、溫度、濕度監測;2、過渡室:O2、CO監測;3、外界:O2、CO、CO2、CH4監測。 | 現場檢查 | 4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自救器 | 有效防護時間不少于45min的隔絕式壓縮氧自救器,數量為額定人數的120%。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通訊聯絡系統 | 直通電話,無線通訊或應急通訊。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照明 | 一體式礦燈、礦用防爆日光燈和應急照明。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排泄物收集 | 集便器。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消防器材 | 8只滅火器。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工具箱 | 擔架、隔絕式正壓氧氣呼吸器、自動蘇生器、銅錘、銅鍬、拐棍、扳子、鉗子、螺絲釘等。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急救箱 | 繃帶、紗布、速效救心丸、云南白藥、剪刀、血壓計、注射器等。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基本生存保障 | 食品不少于5000kJ/人·天,飲用水不少于1.5L/人·天。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動力保障 | 礦用隔爆型備用電池箱,礦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穩壓電源。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2分 | ||
| 指示牌 | 硐口標識牌、巷道指示牌、硐內操作指示牌。 | 現場檢查 | 2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四、緊急避險系統管理 | 10 | |||||
| 管理制度 | 包含機構人員配備、崗位責任制、值班、設備定期檢查和校準、系統功能測試、設備故障處理、硐室維護、過期食品和藥品更換、培訓和應急演練、應急預案、操作規程、安全儀表計量檢驗、技術資料管理等制度。 | 查閱資料 | 5 | 一項不符扣1分 | ||
| 技術檔案 | 緊急避險設施設計、安裝、驗收、使用、維護、配件配品更換、培訓演練等相關信息及應急預案、系統布置圖、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采區設計及作業規程中應包含緊急避險系統的相關內容。 | 查閱資料 | 5 | 一項不符扣1分 | ||



